中國教育史話

第三章 隋唐五代的教育

 隋唐五代時期(581∼960年),中國封建社會進入興旺發達的時期,中國古代的教育也進入了全面制度化的建設時期。

一、國家教育體制的建立

從漢至隋,中國古代的學校教育可以區分為非常典型的兩極,即:在中央,太學以及後來的國子學(寺)基本上有一定的制度作為保障,只是由於它隸屬於太常官管理,談不上專門的教育行政管理而已;在地方,郡縣學校的建立與發展,基本視地方官的重視程度為轉移,直到北魏時,才可以說具備了制度化的趨勢。這種情形,隨著隋唐對職官制度的發展與完善,禮部兼管文教的職能得到強化以及國子監的建立,發生了兩大變化:一是中央官學的管理,由隸屬於太常而正式讓位於相對獨立的、專門的管理部門──國子監;二是地方官學的發展取得了制度上的保證。

()國子監的建立

隋文帝建立隋朝之後,在中央建立有國子寺,仍隸屬於太常。國子寺設祭酒1人,屬官有主簿、錄事各1人。祭酒負責管理下屬國子學、太學、四門學、書學、算學五個學校的教育事務。其中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各設博士5人、助教5人;數、算學各設博士2人、助教2人。學生則國子學140人,太學、四門學各360人,書學40人,算學80人。開皇十三年(593年),改國子寺為國子學,不再隸屬太常。這一做法,為學校教育最終成為國家政治部署的一個獨立成分,進行了初步的實踐。

仁壽元年(601年)六月,隋文帝鑒於當時學校徒有虛名,命令停辦太學、四門學,將國子學的學生減為70人。同年七月,又改國子學為太學,不再設國子祭酒,只設博士5人,學生72人。因此,在隋文帝時,較為獨立的中央官學管理機構並未存在很長時間。

隋煬帝即位以後,於大業元年(605年)重申學校教育之法,並訂立教學和考試制度。大業三年,改國子學為國子監。國子監依舊設祭酒1人,另增設司業1人、丞3人,掌管國子學和太學的管理任務。國子學設博士、助教各1人,學生沒有一定的名額限制。太學設博士、助教各2人,學生500人。

國子監作為一種專門的教育行政管理機構,對後代中央官學的教育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不過,在隋代,國子監所發揮的管理作用也是極其有限的。它的管理範圍,實際只限於下設的幾種學校(隋代國子監實際只管理著國子學和太學),而不涉及其他──諸如中央其他部門(秘書省、大理寺等等)中的教育設施和地方學校的教育。當然,在不同的朝代,國子監下設學校的類型和數量也不完全一樣,其管理範圍自會有所不同。

入唐以後,唐高祖於開國之初即建立了國子寺,設祭酒,未設司業。國子寺下設國子學、太學和四門學,仍舊隸屬於太常寺管理。唐太宗貞觀(627∼649 年)初年,改國子寺為國子監[1]。貞觀六年(632年),重設司業1人。從這時起,真正的、比較穩固的中央官學管理機構國子監,才確立了它在國家政治制度中的地位。

唐代的國子監設有祭酒1人、司業2人,掌管國子監的教育行政事務;丞1人,掌管國子監學生考試的具體實施;主簿1人,掌管國子監的印鑒,並檢查學生是否遵守紀律;錄事1人,掌管國子監的文書佈告。在唐代,國子監及其所設官的名稱還有一些反覆,略如下表:  

年代

朝代

監名

祭酒名

司業名

博士名

661

高宗

司成館

大司成

少司成

司成宣業

670

高宗

國子監

祭酒

司業

博士

684

武則天

成均監

成均祭酒

 

 

705

中宗

國子監

祭酒

 

 

 

()地方學校的制度化

地方學校的發展,在隋唐時期也進入了穩固的制度化建設階段。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命令郡縣建立學校,設立博士,以教人習學禮儀。但由於隋文帝晚年不好儒術,仁壽元年,郡縣之學與太學、四門學同時被廢。隋煬帝大業元年,命令重建郡縣學,當時地方學校興盛的程度,甚至超過開皇時期。但好景不長,後因戰亂頻仍,師生皆不專心,以至空有建學之名而無教養之實。618年五月(隋恭帝義寧二年),李淵(唐高祖)令在地方郡縣設立學校[2],規定:上郡(四萬戶以上)置學生60人,中郡(三萬戶以上)置學生50人,下郡(三萬戶以下)置學生40人;上縣(六千戶以上)置學生40人,中縣(二千戶以上)置學生30人,下縣(一千戶以下)置學生20人。武德七年(624年),令州縣及鄉立學,規定:大都督府、中都督府、上州各置學生60人,下都督府、中州各50人,中縣、中下縣各35人,下縣20人。儘管後來都督府、郡縣所轄人口有所變化,但地方設學的方式基本未有大的變動。

對中央政府而言,地方學校的設置歸屬於尚書省的禮部。但直接管理地方學校的,則是各地的地方官。學校設置及管理的這種方式,為此後的各個朝代所沿用。

 

不過,應該說明的是,隋唐時代,從中央到地方,還有其他一些教育設施(研究者通常也把它們稱為學校)。但由於管理它們的部門不具備教育行政管理的職能,所以本書未將它們視作國家教育體制的一個有機成分。  

二、「盛世」的學校教育(上)

如果僅僅從學校類型及其數量來衡量學校的發展程度,唐代的教育同它的「盛世」的榮譽是完全相符的。在唐代,除了由中央國子監和地方官員直接管理的學校外,還有一些由其他部門管理的教育設施。如果按教學內容分,則除了以學習儒學經典為主的經學學校外,還有各類專科學校及專門教育設施、宗教學校。

()國子監所屬諸學

唐代西都國子監下設國子學、太學、廣文館、四門學、律學、算學、書學(通常稱「六學一館」),各學設博士、助教,掌管教學 。各學在各朝的興廢情況,如表所示:

 

年代

朝代

國子學

太學

四門學

廣文館

律學

算學

書學

618

高祖

 

 

 

 

628

太宗

*

*

*

 

 

 

632

太宗

*

*

*

 

 

*

656

高宗

*

*

*

 

*

*

658

高宗

*

*

*

 

662

高宗

*

*

*

 

663

高宗

*

*

*

 

改隸

改隸

改隸

750

玄宗

*

*

*

 

 

 

備註

 1、「設」指始設,「增」指增設,「復」指復設,* 代表未廢。  

 2、「改隸」指改歸其他部門管理。其中書學隸蘭台,算學隸秘閣局,律學隸詳刑寺。

 

唐代國子監在設立時就帶有非常明顯的等級特徵。除律學、書學、算學限招八品以下官員之子以及通曉其學的普通民眾外,國子學、太學和四門學對招生對象的資格都有嚴格的規定,其中國子學限招三品以上文武官及國公子孫、從二品以上官的曾孫,太學限招五品以上文武官及郡縣公子孫、從三品官的曾孫,四門學限招七品以上文武官以及侯伯子男爵的子弟。國子監的學生由尚書省選送。各學在學生人數上也有一些規定,其中如國子學300人,太學500人,四門學1300人,律學50人,書學、算學各30人。在年齡上,律學生為18∼25歲,其餘則14∼19歲。唐太宗貞觀十三年(639年),周鄰的高麗、百濟、新羅、吐蕃亦遣子弟入國學讀書,以至學生有8000餘人,可見當時國子監教育的盛況。

國子監實行分科教學。除律學、書學、算學各自代表不同的專科方向外,國子學、太學、四門學的教學方式完全相同,都按《周禮》、《儀禮》、《禮記》、《毛詩》、《春秋左傳》分為五個專業方向進行教學。國子學、太學、四門學的課程設置如下:  

課 程

內 容

修業年限

公共課

《論語》、《孝經》、《老子》

1年

專業課

《尚書》、《春秋公羊傳》、《谷梁傳》

1.5年

 

《周易》、《毛詩》、《周禮》、《儀禮》

2年

 

《禮記》、《春秋左傳》

3年

選修課

隸書、時務策和《國語》、《說文》、《字林》、《三倉》、《爾雅》

空閒的時候習之

備 注

1.《周易》、《尚書》、《春秋公羊傳》、《春秋谷梁傳》為小經,《毛詩》、《周禮》、《儀禮》為中經,《禮記》、《春秋左傳》為大經。《論語》、《孝經》、《老子》作中經看待。

2.學生一經未習完時,不得改習他經。

3.每旬放假一天。每年五月放田假,九月放授衣假。

4.正課之外,還需學習吉禮、凶禮。

 

律學、書學、算學的教學內容比較單一。其中律學以各種律令為專業必修課,兼習判案的格式和案例;書學以《三體石經》(限3年習完)、《說文解字》(限2年習完)、《字林》(限1年習完)為專業必修課,兼習其他字書。算學的課程設置如下:  

專業

必 修 課

修業年限

1

《孫子算經》、《五曹算經》

1

 

《張丘建算經》、《夏侯陽算經》

1

 

《周髀算經》、《五經算術》

1

 

《九章算術》、《海島算經》

3

2

《綴術》

4

 

《緝古算術》

3

備註

兩專業有公共課《數術記遺》、《董泉三等數》。

 

國子監定期對學生實行考試,根據考試成績決定學生的去留。考試內容因學生學習內容的不同而略有差異。考試方式有每月放假前舉行的旬試、每年結束時的歲試和畢業考試:

旬試:考背誦和講解。背誦1000字,又在此1000字中試帖[3]3字。講解2000字,再在其中問大義2條。各答對兩個為及格,不及格者則予以處罰。

歲試:在一年所學的全部課程中,問大義10條,答對8條的為上等,答對6條的為中,答對5條以下的為下等。如果三次考下等,則黜退回家。

畢業試:以通兩經為基數,由國子監組織考試,合格者送尚書省參加科舉考試。其中,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因當時科舉考試中有通五經、三經、二經三個科目,所以又相應規定了考試的通經名目:通二經,指大經、小經各一,或中經二;通三經,指大經、中經、小經各一;通五經,指大經全通,中經、小經各通一。因此,畢業試實即獲得參加科舉考試資格的考試。如果在學校中已經學了9年(律學學生為6年)而不能達到參加科舉考試資格的,則黜退回家。

唐代國子監教育還有幾件事值得注意:

一是唐高宗上元二年(675年),在國子監設大成生20人(唐玄宗開元二十年減為10人),在考中科舉的人中選擇聰明者,再考試合格後充任,並授給散官(有職無權),享受一定待遇。學通四經後,報送尚書省的吏部進行考試,合格者在原散官級別上加一級任用;考不及格者,仍回去讀書。每三年考一次,三次靠不中,則免除大成的資格,按正常的任官途徑任官。中國古代對官吏進行培訓的做法,大概可以溯源於此。

二是國子學、太學、四門學的升學制度。太學、四門學的學生通二經(俊士[4]通三經),考試合格但願意留下繼續讀書的,則四門學升入太學,太學升入國子學。由此亦可見三學不僅在招收學生上有嚴格的等級性,而且在學校的教育地位上也是有高下之分的。

三是廣文館的設立。廣文館是專門接受那些準備考進士的人進修的。進士科是唐代科舉考試的科目之一,專門為那些準備應考的人設立學校,既顯示了進士科在當時科舉考試中的地位,也可以看出「大唐盛世」的學校教育,也是無奇不有。

()中央其他部門的專門學校和專門教育

唐代中央政府還有一些部門設有專門的學校,或附帶從事一些與本部門職責相關的教育活動。從其具體的教學內容來劃分,這些學校或設施可以分為四種類型,即:專門的科技教育學校或設施、專門校勘經籍圖書機構中的教育、宗教教育和教育宗室子弟的小學。

科技教育 有太醫署的醫學、太史局(司天台)中的天文律法教育、太卜署的卜筮教育、太樂署的音樂教育、太僕寺的獸醫教育等。

校勘典籍及書法教育 有弘文館、崇文館中的相關教育活動。此兩館的學生均為皇親國戚和官職很高的官員的子弟。館內設有學士(相當於博士),掌管具體的教學。教學內容除勘校典籍圖書的方法外,主要教授書法,此外兼習經籍和史書。考試方法同國子監。

宗教教育 崇玄館中實施的教育。西都長安、東都洛陽都設有崇玄館,設博士、助教各1人,學生皆為100人。教學內容包括《道德經》(即《老子》)、 《莊子》、《文子》。學生每年按照國子監明經考試的方法報送尚書省,參加科舉考試。

小學 隸屬於秘書省(掌管圖書經籍的機構),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設,專教宗室子弟。

  以上的學校和非學校教育,通常統稱為中央官學教育。這些教育形式在唐以前就形成了,唐代只是將它們更加完整地吸納進自己的政治體系中而已。

  三、「盛世」的學校教育(下)

  唐代的地方學校基本上可以分為兩類,即:由地方政府直接管理的府(京都附近所設諸府、全國重要地區所設都督府)學、州學和縣學;在地方設立的、但由中央政府有關部門管理的學校或機構──醫學、崇玄學。

(一)府州縣學

唐代的府州縣學除了在學生數量上有所差異外,在教師和教學內容的設置上基本相同。教師通常設博士(唐德宗時改為文學)、助教,掌管具體的教學。縣學的博士、助教由州任命,州學的博士則由吏部任命。但是,由於州縣學的博士雖有從八品上[5]的官位,卻無從八品上的實權,所以有很多人都不願意干。

府州縣學的教學內容,同國子監沒有多少差異。因此,從教育程度分,地方學校與國子監處於相同的水平上。但是,由於府州縣學的地方性質,所以它在行政隸屬的級別上是不如國子監的。

府州縣學的學生由地方官選補。其出路基本上有兩種:

一是在學完一定的課程(至少兩種經書)後,每年年終由博士和地方負責學校管理的官員(如長史)考試後,縣報送州,再考試合格後,報送尚書省參加科舉考試。

二是升入四門學學習[6]。這是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3年)開始實行的。具體做法是:每年在州縣學生中,挑選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經考試後送入四門學讀書,稱為「俊士」。這些條件是:其一,年齡在二十五歲以下、八品和九品官員的子弟。其二,年齡在二十一歲以下、通一經以上的庶民子弟。其三,年齡在二十一歲以下、雖未通經但聰明穎悟且愛好文學歷史的庶民子弟。由此可見,在由地方學校向國子監選送學生的做法上,唐代的地方教育也保留了比較明顯的等級特徵。

在府州縣學外,唐代的地方教育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這就是在縣屬的鄉設立鄉學。由於鄉學的教師沒有任何官職,所以鄉學通常被當作私學看待。唐代鄉學的初設時間,可追溯到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3年),明令普通百姓可以自立私學;二十六年(738年)又令天下州縣,每一鄉之內,每裡(基層社會組織)設一所學校,並挑選教師負責教學。天寶三年(744年),又命令老百姓讀《孝經》,每鄉的教師增加一倍,並命令地方長官進行管理。這些命令,對促進鄉村學校教育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一方面,它顯然補充了府州縣學教育的不足,府州縣學因招收學生數量、繳納學費的限制,不可能讓所有能夠接受教育的人都入學接受教育,因此,鄉學的設置,實際擴大了教育對象的範圍。在唐代的科舉考試中,有一部分考生不是府州縣學和國子監的學生,這一部分人中,有一部分就是通過鄉學接受教育的。另一方面,唐代對鄉學教育的提倡,也促進了鄉學教育形式的多樣化。從有關資料來看,在元明時代非常發達的社學,其實在唐代就已經出現了。當然,鄉學作為對鄉村民眾進行教育的機構,它首要的職能是教養民俗,所以才把《孝經》作為主要的教材。

()醫學、崇玄學

唐代府州還設有醫學和崇玄學,其中醫學設立於唐太宗貞觀三年(629年),設醫藥博士和學生。開元元年(713年),改醫藥博士為醫學博士,設醫學助教。不久,醫學博士和學生皆廢,只有偏僻地區除外。開元二十七年(739年),重新設立醫學生。永泰元年(765年),又重新設立醫學博士。醫學的主要職責是給地方上的民眾治療疾病,從比較嚴格的意義上講,它不能作為學校看待。

崇玄學設於唐玄宗開元二十年(732年),設博士1人,學生則不固定。天寶二載(743年),改崇玄學為通道學,博士稱通道博士,不久廢罷。崇玄學中的教學內容為《道德經》(即《老子》)、《莊子》、《列子》、《文子》,均為道家經典。從這種教學內容來推斷,唐代地方崇玄學的學生出路,大約是參加科舉考試中的「道舉」。

  總之,唐代的學校教育是非常發達的。儘管一些制度的建立,並不意味著這些制度被完整地實施,但制度無疑是保證具體實踐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完善制度本身的建置,糾正制度在實施過程中的偏差,無疑是決策者所需要認真加以研究的問題。從這一點來說,「大唐盛世」的學校教育所留給我們的問題,恐怕不僅僅是那個時代究竟設立了幾所學校,而更應該是:「盛世」的學校在什麼意義上才無愧於「盛世」的殊榮?

四、重振儒學的努力

魏晉六朝時代道教和佛教的盛行,使得漢儒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儒學獨尊局面又被打破,這種情形,給隋唐時代的帝王將相和儒家學者們出了不少難題。一方面,陽儒陰法的統治策略,給歷代統治者的統治提供了有益的依據,所以自漢以來,除了捨身事佛的梁武帝蕭衍定佛教為國教外,其他各朝都還以儒學作為統治的國策;另一方面,佛、道(尤其是佛)對彼岸世界的追求,也使人們對死後的世界嚮往不已,這一點,使得佛道不可避免地侵入不同階層人的心靈之中。由於佛道拋妻別子,入山修行,與儒家的道德觀念迥然相異,所以魏晉以後,一些儒家學者將佛道視為不忠不孝的根源,儒佛道之間的爭鬥也一直沒有間斷過。爭鬥的結果,是使儒佛道逐漸趨於合流。比如著名的隋代思想家王通(文中子),就曾經明確提出「三教合流」的主張。在唐代,道教因尊奉李耳為教主,而唐王朝又自認為是李耳的後代,故而得到了大力提倡。在此同時,唐代統治者也尊崇儒術,發展佛教,所以在唐代的思想界,真可謂轟轟烈烈。

但異端之居於正統,與儒學平起平坐,甚至有時還高於儒學,實在讓一些獨尊儒術的學者們心懷不甘。道教姓李,不敢妄議,於是乎多數人將矛頭指向佛教。這當中如傅奕、呂才,都是崇儒的嬌子,反佛的健將。而特別需要一提的人物,則是韓愈。

韓愈(768∼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人,是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之一,因其在散文創作上的突出貢獻,後被列為「唐宋八大家」之首。這個「口不絕吟於六藝之文,手不停披於百家之編」的人物,一方面對佛教對社會倫理的危害排之不遺餘力,並因上《諫迎佛骨表》險些被唐憲宗砍掉腦袋,另一方面又同佛徒大顛保持著良好的個人交往,在內心深處埋藏著對禪家清靜世界的一份情感。

貫穿韓愈反佛思想、同時也是他用作反佛的主要依據的是「道」。這個「道」,指的是儒家的倫理之道,與漢代董仲舒所講的「道」含義不完全相同。按照韓愈的想法,從遠古以來,儒家就有一套具有普遍實用性的道德準則,它的具體內容,就是所謂「仁」、「義」、「道」、「德」。「仁」意味著博愛,「義」意味著人的行動恰如其份,「道」指的是人的行動原則,「德」指的是人內在的精神修養。古代的君王正是以此而教導天下,所以人神共和,家國安康。這個「道」,由堯傳給舜,舜傳給禹,禹傳給湯,湯傳給周文王、周武王和周公,文、武、周公又傳給孔子,孔子再傳給孟軻。然而不幸得很,自孟軻以後,「不得其傳矣」。這一個傳授順序,被後人總結為「道統」,韓愈氏也因為倡導它而在宋明理學中獲得了崇高的讚譽。

儘管韓愈「道統」論的出發點在於反佛,但更為重要的是,「道統」論也為儒學教育哲學注入了新的內容。這就是:從此以後,儒學教育哲學在涉及到人的行為的道德價值問題時,都毫不猶豫地將「道統」作為立論的依據。

反佛是為了崇儒,所以在韓愈的思想中,崇儒的論斷也不少於反佛的言談。這當中,直接同教育相關的就有:

人性論 韓愈將歷史上的「性三品」說移植到自己的學說中,也認為人分三品,上品純善無惡,中品善惡相混,下品純惡無善。人有七情六慾,其善其惡,則因人本性的品級為轉移。上、下品是不能改變的,可改變的只是中人之性。雖然如此,上品之性接受教育後,就會變得更加完善,下品之性則可以通過法制進行約束。

師說 在著名的《師說》一文中,韓愈提出了他對教師問題的獨特看法。他認為,教師的職責,在於「傳道,授業,解惑」。由於人不是生下來就無所不曉的,故而必定有對事物迷惑不解的時候,這時,如果不去求師,則那些疑惑就不會得到消除。但韓愈並沒有清楚地解釋「傳道,授業,解惑」的確切含義,只是從他習慣於把「道」代指儒學的倫理道德準則,我們可以斷定,這個「傳道,授業,解惑」,是以對儒學倫理道德觀念的傳播、疏解為中心內容[7]

有意義的是,韓愈對求師的原則進行了界定。他主張,確定教師的標準,不在於年齡的大小、官職的高低,而在於他究竟是否「聞道」。所以求師也應當以求「道」為原則,而無需考慮所師者的身份。既然如此,求師者就需要有不恥下問的精神,因為被自己當做老師求教的人,並不一定要比自己高明。

 

韓愈崇儒反佛的努力並沒有白費,他的學生李翱接過崇儒的大旗,繼續著反佛的事業。只是李翱並沒有不折不扣的執行韓愈的思想,所以在他的學說中,夾雜了不少佛家的觀點。並且,李翱只主張「性善」論,倡導人應當破滅一切罪惡之根源的「情」,而返回本來清明的本性,同韓愈的觀點已有相當大的不同。李氏的這種「復性」說,在宋明理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尤其是他對《大學》、《中庸》在修養人德性上的價值的強調,為這兩篇文字後來構成為《四書》的兩大部件,提供了非常有價值的啟示。

佛教經過魏晉六朝的發展,到隋唐時代,終於蔚為大觀,形成了三論宗、天台宗、法相宗、華嚴宗、律宗、禪宗、淨土宗、真言宗、三階教等宗派。其中又以天台、法相、華嚴、禪宗四派的影響為最巨。同儒學重於人的道德修養、重於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不同,佛教所強調的是:忘記塵世的煩惱,通過修行,以獲得來世的幸福。所以從儒家看來,這種修行,只以一身的生死為依歸,與平治天下、救民於水火的「仁道」理想藐不相干,實在是自私透頂。

然而對於生死的關懷,畢竟比追求仁道的理想更切於實際,所以世俗小民對佛的崇敬,遠遠超過對道德理想的景仰。有趣的是,儒家學者在痛詆佛教禍國殃民的同時,卻又不得不正視佛教深入人心的現實,所以又在一定的程度上,將佛理融入自己的學說中,以使自己所提倡的道德理想不至於那麼高不可攀。賢哲的智慧在愚民的無知面前,顯得如此的軟弱無力,又豈止是千餘年後魯迅一人的悲哀!

不過,佛徒們也不能無視現實政治的力量,他們在為印度的佛尋找在中國生存的環境時,一方面接受現實君王的統治,另一方面將自己的宗派學說同中國土生土長的儒、道思想相融合。但由於佛理畢竟不是人人都能理會的,而且佛門戒條的束縛,也讓人感到成佛的艱辛,所以一些佛徒們又從印度佛法中去其精華,取其糟粕,為普通老百姓找到了快速成佛的捷徑。這方面,直接源於印度佛的淨土宗和被中國信徒徹底改造了的禪宗是非常有代表性的。

淨土宗,又叫蓮宗、念佛宗。它的基本教義是:通過念佛和做一些修廟築塔的「功德」,借助阿彌陀佛的法力,到往西方淨土。早在東晉時期,淨土僧人慧遠就在廬山東林寺結社念佛,號稱白蓮社。那時候,慧遠就曾鼓動著名的詩人陶淵明入社,遭到了陶先生的拒絕。北魏時,僧人曇鸞為淨土經典《淨土論》作注,改稱《往生論》。曇鸞的再傳弟子善導,在唐太宗時大力宣揚淨土論,布道三十餘年,信徒數千萬眾,實在是淨土宗的有功之臣。念佛的簡單,修廟的實績,人人可為,也無怪乎它在一般民眾以及統治階層能夠擁有龐大的支持者。

但念佛修廟,終究還是追求淨土的彼岸目標,所以信徒們有時不免對如是做法的實際功效感到懷疑,而這些懷疑甚至連淨土宗的大師也解釋不了。也正因為如此,淨土宗的念佛並不被禪宗所贊同。從禪宗來看,明得自性即是佛,何須修廟又念齋?所以禪宗並不提倡打座唸經,甚至也不提倡立廟修行,只要人能體會到,除了自心之外,一切事物都是由人心幻化而出的假象,一旦如此,即得解脫。

這裡邊還有一個故事,說是禪宗五祖弘忍為了選出自己的繼承人,讓門徒各寫一偈,以檢驗門徒的悟性。一直視這個繼承人位置為囊中之物的神秀寫道:

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有塵埃。

這個時候,在廟中服役的、大字不識半個的慧能作了一偈,讓人寫了呈上,道是: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無台。佛性常清靜,何處有塵埃?

結果,這個慧能就成了禪宗的第六代傳人,禪宗也從此分為南北二宗(北宗以神秀為代表)。

由於禪宗完全拋開了步趨印度佛教的做法,加上又不反對儒學的某些道德觀念,所以不僅深得一般民眾的歡迎,而且也深得士大夫的青睞。從唐代以後,當佛教各宗派都趨於銷聲匿跡的時候,禪宗卻以它獨特的優勢繼續得到傳播。

從唐代的佛教發展來看,它對民眾信仰的影響,表明了宗教教育確有其獨到的地方。並且,佛教的一些傳教形式和佛教教義,也對中國古代的教育產生了巨大影響。其中比較典型的,如佛教的禪林儀軌對中國古代書院制度的影響、佛教各宗派的教義對宋明理學教育哲學的影響,都是相當深遠的。


[1] 在長安。唐高宗龍朔二年(662年)於東都洛陽設國子監,所以在長安的國子監後來又稱為西都國子監。在現今的研究中,通常只以西都國子監作為典型進行研究。

[2]《舊唐書•儒學傳序》。618年五月李淵登基,以本年為武德元年,所以也有人將唐設地方學校的年代題作武德元年。但由於武德元年唐高祖就將郡改為州,為避免讀者誤解下文,本書不取如此題法。 

[3] 試帖:古代的一種考試方式,做法是:在某一經書的一段或一頁中,隨機選取一行,把其中某一字或幾字遮蓋起來,讓考生將所遮蓋的字填出來,以檢驗考生對經書文字的熟悉程度。

    [4] 俊士:由地方學校選派到國子監四門學中讀書的學生。

[5] 從八品上: 隋唐時代,將官職分為九品,每品有正有從。自四品以後,每品又分上下。故隋唐的官級有三十級,從八品上為第二十五級。

[6] 現今很多研究著作用此證明地方學校學生通一經即可畢業,甚至據此認為地方學校在教育程度上低於國子監,其實大大誤解了這條命令的原意。

[7]「傳道,授業,解惑」的真實含義,需要認真加以分疏。通常將它們解釋為傳遞儒學倫理之道、傳授儒家經典之業和解決授業過程中所出現的疑難問題。這種解釋,把「授業、解惑」當做一種智力訓練活動。但從韓愈的整個思想來看,這種解釋是有問題的。「授業」固然可以解釋為傳授儒家經典,但「解惑」應該是指破除在信仰上的不明確觀念(比如對佛的信仰)。所以韓愈在下文把「授之書而習其句讀」(傳授給學生書本知識,理解文章的段落大意)排除在「解惑」的範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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